
耶穌曾經說過“財主要進神的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困難”,這句話正印證在聽保論論 道的腓力斯身上,腓力斯認識基督徒的信仰,他有許多歸信的機會,但權力和金錢的欲望卻阻礙了他進入神的國。然而保羅在這位“大人物”面前,毫無避諱地論及公義、節制和審判,這是所有的“腓力斯們”最需要的信息,保羅的直言不諱令人激賞,也值得我們效法,完整的福音是不能打折扣的,無論在乞丐或王子面前,福音只有一個。

腓力斯開審保羅的案件。大祭司和長老們帶來一個辯士控告保羅,說他鼓動猶太人生亂,及企圖污穢聖殿。保羅自己答辯,否認所控的罪名,指出他們所告之事不實。但他承認他按“那道”事奉祖宗的上帝。腓力斯明知保羅無罪,千夫長的信函也是如此報告的。但他一方面不想得罪猶太人,另一方面希望得到賄賂,就推脫要等呂西亞來的報告再作定論。於是保羅被留在他監管之下,直到他任期滿了仍未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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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非斯都到了任,過了三天,就從愷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。2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,3 又央告他,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,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。4 非斯都卻回答說:「保羅押在愷撒利亞,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。」5 又說:「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,那人若有什麼不是,就可以告他。」
6 非斯都在他們那裡住了不過十天八天,就下愷撒利亞去。第二天坐堂,吩咐將保羅提上來。7 保羅來了,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,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,都是不能證實的。8 保羅分訴說:「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,或是愷撒,我都沒有干犯。」9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,就問保羅說:「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,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?」10 保羅說:「我站在愷撒的堂前,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。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,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。11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,犯了什麼該死的罪,就是死,我也不辭。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,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。我要上告於愷撒。」12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,就說:「你既上告於愷撒,可以往愷撒那裡去。」
13 過了些日子,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來到愷撒利亞,問非斯都安。14 在那裡住了多日,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,說:「這裡有一個人,是腓力斯留在監裡的。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,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,求我定他的罪。16 我對他們說,無論什麼人,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,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,就先定他的罪,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。17 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裡,我就不耽延,第二天便坐堂,吩咐把那人提上來。18 告他的人站著告他,所告的,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。19 不過是有幾樣辯論,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,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,是已經死了,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。20 這些事當怎樣究問,我心裡作難,所以問他說:『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,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嗎?』21 但保羅求我留下他,要聽皇上審斷,我就吩咐把他留下,等我解他到愷撒那裡去。」22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:「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。」非斯都說:「明天你可以聽。」
巡撫腓力斯把保羅留在監獄裡兩年,後來又把他留給新巡撫處理。非斯都上耶路撒冷的時候,猶太人的宗教領袖終於找到殺他的機會。如果可以把審判帶回耶路撒冷,就有機會在兩天的旅程中暗殺保羅。保羅不信任他們,力勸巡撫要遵守羅馬的法律,不要為了討猶太領袖的喜歡而讓步。保羅有兩年的時間不法地被關在牢里,現在他使用羅馬公民的權利要求能在凱撒面前受審。 他也辯解,跟隨耶穌與他作為猶太人和忠心羅馬公民的身份並不牴觸。當亞基帕王和百妮基來到凱撒利亞,他們很有興趣聽保羅的分享。耶穌在所有環境中掌權帶領,要實現保羅在凱撒面前作證的應許。
徒25:6
非斯都在他們那裡住了不過十天八天,就下凱撒利亞去。第二天坐堂,吩咐將保羅提上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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