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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個人見證應注意的事項:
- 應該做的:
- 當你在寫時祈求神給你智慧與指示。
- 預備你的見證在個人或群體中分享。
- 應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你的見證。
- 應真實化,不要給人一個印象,基督已解決你生活上的各種難題。你應說藉着順服主,你可以得勝有餘了。
- 考慮你的聽眾,你的個人見證應針對某一特定聽眾而講出,讓他們能與你有同樣的感受。
- 廣泛的傳講耶穌,他在你的個人見證中應占有重要的地位。
- 不應該做的事:
- 不要以消極的態度來影射教會、機構和他人。
- 避免提及教派或教會的名稱。
- 避免以講道式講述,應以對話式來述說你的見證。
- 除非加以解釋,否則不要用聽眾聽不明白的詞句。諸如:“交通”、“跌倒”或“軟弱”。
- 除非加以清楚解釋,避免用聖經或宗教的詞句。諸如:“救恩”、“悔改”、“稱義”。
- 寫作模式:當你在寫個人見證時,應將它當成是對一個朋友講而不是在演講。
- 應用好的引言以吸引聽眾的注意力。
- 從開始到末了應以積極的態度講述。
- 對每一件事應有描述,要準確。
- 引用能引起共鳴的例證。
- 應用一、兩處經文,但必須與你的見證有關聯。若聽眾對聖經不熟悉時,對有關的經文應加以解釋。(例如應用“耶穌的一位門徒說:…”好過使用“約翰一書5:11-13節說:…”)
- 必要時應加以修正甚至重寫。
- 應妥善及有邏輯性地結束你的個人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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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樣講出你的見證
- 重複練習講述你的見證直到熟練自然。
- 靠着聖靈的能力,以肯定的語氣分享你的見證。
- 常常喜樂,求主使你臉上常常帶着笑容。
- 清楚地講述,語調要自然、輕鬆、聲音要夠大,讓人聽得到。
- 不要在上台下台時,邊走邊講。
- 避免緊張動作,如:搓鼻子、搖動身子、弄響口袋銀幣、玩弄筆或清嗓子等。
- 在你的見證中避免辯論、被情緒影響或勉強別人接受主。因為唯有神透過聖靈能感動和改變人心(馬太福音16:17;約翰福音3:5-6;歌林多前書2:4-5)。
- 避免提到任何宗派、人名或教會,特別是以反面的語氣。
- 要記住,成功的個人見證是靠着聖靈的大能去傳講,並將結果交託給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