阶段六:辩解外邦宣教
(保罗被捕受审)〔公元 57-62 年〕
为六、七个宣教据点立下根基后,保罗接下来的角色转成为自己的工作和信仰辩护。此阶段发生的重要事迹有:长途旅程、危险的处境、在地方政府的高官面前发言。
43.预言会被抓——去耶城路上(徒21:1-26)
44.圣殿中被抓——耶路撒冷(徒21:27-36)
45.圣殿中辩解——耶路撒冷(徒21:37-22:21)
46.公会中辩解——耶路撒冷(徒22:22-23:11)
47.谋杀得保护——耶路撒冷(徒23:12-35)
48.巡抚前辩解——凯撒利亚,两年(徒24:1-27)
49.新官前辩解——凯撒利亚(徒25:1-22)
50.王上前辩解——凯撒利亚(徒25:23-26:32)
51.海难中应许——去罗马船上(徒27:1-26)
52.海难中得救——船登岛岸(徒27:27-44)
53.岛上蒙保守——马耳他岛(徒28:1-11)
54.软禁中辩解——罗马(徒28:12-31)
行动计划表
上图:保罗被押往罗马受审旅程:
- 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捉,送到凯撒利亚(徒21:27-23:30)
- 在凯撒利亚被囚两年,受审后送往罗马(徒23:31-26:32)
- 保罗被押乘船经西顿、每拉到了佳澳(徒27:1-8)
- 保罗等在海上历经风浪的危险到了米利大(徒27:9-44)
- 从米利大经叙拉古、利基翁、部丢利,到了罗马,在罗马等待受审两年期间继续传道(徒28:1-17)
(图片与以下内容取自:https://cmcbiblereading.com/wp-content/uploads/2016/10/118.gif)